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公告

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(桂民公告〔2025〕1号)

2025-06-13 16:11     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
分享 微信
头条
微博 空间 qq
【字体: 打印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》(桂民办发〔2018〕4号)的规定,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、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、51件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。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。

附件:1.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 2.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 3.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

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
2025年6月6日


文件下载:

关联文件: